律祖開示法語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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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祖開示法語(三)

12.27

律祖開示法語(三)

修因法師白話翻譯

《南山戒本疏》:

  然而貪圖口腹之慾,出家眾與在家眾,同樣有這樣的毛病。能夠知道聖教而謹慎去力行,這在世間是很少有的。所以晉朝慧遠大師(即蓮宗初祖),示現到死也不飲用蜜漿。並非律上不開許,而是他要親眼看到律文才肯喝。於是趕快請律師找出律文來,將要找到時,忽然間便去世了。像這樣的人,可以提出來敘述稱揚,其他的人,就不足以論道了。

靈芝律師解釋:

晉朝廬山慧遠大師,他在義熙十二年病重將死,僧中有長老大德勸他喝豉酒(音是,以黃豆或黑豆蒸煮成的食品),他不肯聽從。又請他喝米汁,因為已過午的緣故,他也不肯聽從。最後請他喝以蜜和水混合的非時漿,慧遠大師便令弟子請律師來作裁決。律師到了之後說:「(過午)喝蜜漿是可以的。」慧遠大師說:「我必須要親眼看到律文才肯喝。」律師趕快找出律典,才剛翻開來,慧遠大師已經往生了。這件事記載在高僧傳中」。

  慧遠大師乃是四依大士(圓教五品位至等覺位稱之)所示現,難道他會不明了戒法的開緣與遮止嗎?他主要就是要顯示謹慎守護戒法的行為,來作為後世的軌範吧!現在的宗師們,哪裡知道什麼東西該不該吃,這與下流世俗之人並沒有什麼不同,何況還有排斥毀撥戒法嚴格的科條。看到這樣明白的典範,難道能不好好地反省自己嗎?

原文:

《南山戒本疏》:

然口腹之累,道俗同弊。知教慎行,世中稀耳。故晉慧遠,至死不飲蜜漿。非律不開,以律文親須目見。遂討尋將及,奄從物故。斯人可敘,餘固亡言。

靈芝釋云:

廬山遠法師,義熙十二年疾重。大德耆年,勸飲豉酒,不從。復請飲米汁,又不從。復請以蜜和水為漿。遠令命律師請決,律師曰:「可。」遠曰:「須親見律文。」律師檢律,纔及開卷,遠己遷化,事出僧傳。」

  法師乃四依示迹,豈暗開遮?直欲示其慎護,為後世之軌範耳。今時宗師,知何不啖,尚未殊於流俗,況排毀於嚴科,覩此明規,寧不自省?